| | | |

台灣工時制度的類型

立刻分享給輪班的夥伴

台灣現行的工時制度有哪些主要類型

台灣現行的工時制度主要分為兩種類型:

  • 一般工時制度
  • 彈性工時制度

一、一般工時制度:

  •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。
  • 勞工每7日應有2日休息,其中1日為例假,1日為休息日。
  • 例假及休息日的實施日期,勞雇雙方可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自行約定,不限定於星期六、日。

二、彈性工時制度:

台灣的彈性工時制度旨在提供企業彈性安排工時的空間,分為三種:

  • 2週彈性工時:

    • 適用於經勞動部指定之行業,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。
    • 可將2週內2日的正常工時,分配到其他工作日,每日最多延長2小時,但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,2週不得超過80小時。
    • 每週至少應有1日例假,2週內至少應有4日例假及休息日。
  • 4週彈性工時:

    • 適用於經勞動部指定之行業,例如餐飲業、銀行業等,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。
    • 可將4週內160小時的正常工時分配到其他工作日,每日最多延長2小時。
    • 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例假,4週內至少應有8日例假及休息日。
  • 8週彈性工時:

    • 適用於經勞動部指定之行業,例如製造業、營造業,以及適用4週彈性工時之行業,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實施。
    • 可將8週內320小時的正常工時彈性分配。
    • 每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,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。
    • 每週至少應有1日例假,8週內至少應有16日例假及休息日。

彈性工時制度的實施,旨在讓雇主能因應產業特性彈性安排工時,同時保障勞工的休息時間。

行業適用例假彈性調整有哪些?

行業適用例假彈性調整:

  • 時間特殊:
    • 食品及飲料製造業
    • 燃料批發業及其他燃料零售業
    • 石油煉製業
    • 汽車客運業 (需符合特定條件)
  • 地點特殊:
    • 水電燃氣業
    • 石油煉製業
  • 性質特殊:
    • 製造業
    • 水電燃氣業
    • 藥類、化妝品零售業
    • 旅行業
    • 海運承攬運送業
    • 海洋水運業
    • 新聞出版業
    • 雜誌(含期刊)出版業
    • 廣播電視業
  • 其他:
    • 預拌混擬土製造業 (因應天候、施工工序或作業期程)
    • 鋼鐵基本工業 (因應天候、施工工序或作業期程)
    • 冷凍食品製造 (因應天候、海象或船舶貨運作業)
    • 製冰業 (因應天候、海象或船舶貨運作業)
    • 船務代理業 (因應天候、海象或船舶貨運作業)
    • 陸上運輸設施經營業之貨櫃集散站經營 (因應天候、海象或船舶貨運作業)
    • 水上運輸輔助業(船舶理貨除外) (因應天候、海象或船舶貨運作業)
    • 冷凍冷藏倉儲業 (因應船舶或航空貨運作業)
    • 設計業 (辦理非經常性之活動或會議)
    • 屠宰業 (因應動物防疫措施及畜禽產銷調節)
    • 鋼線鋼纜製造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六次)
    • 金屬加工用機械製造修配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次)
    • 紡織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成衣、服飾品及其他紡織製品製造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人造纖維製造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食品及飲料製造業 (限「食用油脂製造業」、「罐頭、冷凍、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」、「糖果及烘焙食品製造業」、「麵條、粉條類食品製造業」)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塑膠製品製造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印刷及有關事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金屬製品製造業 (限「螺釘、螺帽、螺絲釘及鉚釘製造業」、「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業」、「金屬模具製造業」、「鋁銅製品製造業」)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(耐火材料製造業及石材製品製造業除外)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    • 紙漿、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(因應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所需,每年不得逾十二次)

請注意: 以上僅列出部分適用例假彈性調整的行業,詳細資訊請參考勞動部公告。

此外,雇主需依法定程序,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並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後,才能實施例假彈性調整。

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實際法規及實施方式請以相關政府機關公告為準。

筆記來源: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,中華民國勞動部於 112 年 11 月發行。

Similar Posts